我住在多伦多一个接近50年房龄的townhouse已经15年了。我们的Townhouse是属于共管物业,由建房时在政府那里注册的名称组成一个非盈利的corporation, 收入来源就是每月屋主交上来的月费。 每个corporation有一个board来管理整个corporation的事物,相当于中国的居民委员会,只不过中国的居委会有一定的政府拨款,而这里的没有,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房主交的月费。(现在很多新建的townhouse 都是free hold的,就是没有共管的board,也不用每月交钱,但是剪草铲雪等所有外部的事都是屋主自己做,相当于独立和半独立的house)。我们这里共有住户110户左右,board of directors 共有五人,由每年的业主大会选举产生,今年的新规定任期统一都是二年。 Condominium法规定,board of directors每月可领取少量补贴(差不多就是$100左右,实际上就是一个volunteer job,我们小区的传统是大家都不拿一分钱,是纯粹的义工)。 他们的职责是:每月收集管理住户交上来的钱,并负责监督维护及修理房子的外部及公共设施。一般board都是雇用一个管理公司来具体负责这些事务。 由于board of directors是由业主大会选出来的,他们可以代表业主管理他们的物业,当然其权限由condominium法规定,所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,他们做的任何决定都具有法律效率!这点很多人都不知道或者没有在意,以为房子是我的,当然一切由我说了算,其实不然! 举个例子: 比如directors做了决定,说我们有什么什么修理项目,每户每月或一次性要交多少多少钱,如果你觉得我每月都交那么多月费了,为什么不拿那个钱来修,还要额外交钱,我就是不交,看你能拿我怎样?嘿,等过了最后的期限你还没交,board就可以拍卖你的房子,拍卖得的钱扣除你没交的部分和相应的律师费用,剩下的才会给你!你别不信,我们小区就有这个例子。 我搬来之前说是要修理公共车库要每家一次性交$5000,结果很多人出来闹,最后大部分都抗不住交了,只有一家没交,房子被拍卖了。我住在这里期间也有房主不交月费,多次发律师信都不理,最后房子也被拍卖了。 记得我搬来时的月费是$310,第二年就涨到$460,一个月一次就涨了$150!这也太离谱了!我们小区房主交的月费是包水,包基本电视cable和房屋外部保险以及房屋外部及公共设施的修理的,这是小区历史上延续下来的规定。当时这里是个较大的白人管理公司在管,我搬进来后发现我家老式窗子的钩子断了好几个,有两个窗子推上去站不稳会掉下来,结果到处问谁应该来修,得到的回答都是自己修。 有在这里住了5-6年的住户告诉我,很多人家屋顶漏水也没人管。从来不见有人来修房子!他们还告诉我说就在我搬来之前每户刚一次性交了$5000,说是修理公共车库,有很多人吵闹不想交,结果有一家抗到最后的被拍卖了房子! 当时小区住户有很多新移民,大部分是东南亚的,还有南美人,少数几家白人是老住户。为这个离谱的涨价大家都很气愤,但苦于初来咋到,又是初次置业,根本不懂加拿大的法律法规,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。后来有人想到上网下载了condominium法,知道房主可以要求召开大会表达诉求,只要有15%的屋主签名提交给board就行。 记得开会那天管理公司带了个律师来主持会议,屋主中有几个中国人是在北美拿了博士硕士学位的,英语说得很溜。当时有人问,如果board 决定每家每月要涨$1000,明显不符合政府规定的涨幅,我们也要执行吗?那个律师走下来到提问的人面前,对着他的脸说:yes, you have to! 那天会议屋主大败而归! 后来又仔细读了condominium法发现知道了原来所有问题的关键是board of directors,只要是他们做的决定,有一定的依据,比如说:他们决定每月涨价$150,是根据管理公司雇人做的reserve fund study,这个study说什么年龄的房子,reserve fund里应该保持有多少钱,不够的就要从屋主处收取,那么这个决定一旦做出就要执行,除非屋主大会选举新的directors,再做出新的决定! 知道了要想把月费降下来,只有撤换原来的directors。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,那年9月份的房主大会,成功地撤换了4个directors, 我也作为新的director进人了board。接着我们就解雇了那家管理公司。又重新雇人做了reserve fund study,把管理费降低到$350,因为我们相信事在人为,只要好好管理这些钱,不浪费,把该修的房子修了,政府根本不会来管你的reserve fund里到底有多少钱。 从那时起连续3年我们都没涨过一分钱月费,甚至在第四年的时候还把月费降到了$310。在此期间小区完成了几十个屋顶的修理,换了几十户的窗户,还有好多公共设施的维修。我们为什么能用那么少的钱做了这么多的事?固然有directors认真负责的监督管理,但最主要的应该归功于我们雇佣的那个管理公司的经理。 此处要特别强调一下管理公司的重要性。因为condominium法对钱的使用,房屋的维修这部分的规定是没有很细的细则的,也就是说这些规定很多是可以灵活掌握的。共管物业房主交的月费,一般是包括自己物业外部维修的费用的。如果平时大家的钱管得好用得好的话,保留账户里就会有钱积攒下来,这样在碰到大的维修项目时就可以拿出来用,就不需要额外交钱。 反之如果不注意节约,把钱都乱花光了,那么有较大的维修项目时,就要收取额外的钱。前面已经说过,directors是有权决定是否从房主处收取额外的费用的。也就是说,如果corporation 有危及大家人身安全的地方需要维修,board即使决定一次要屋主多交$10000都不违法,不交就违法! 一个管理公司经理的好坏,除了看他是不是诚实正直, 还要看他是不是对住户需要修理的报告及时回应,最主要的是看他能不能找到信价比好的修理公司来修理,如果是,就说明他是不贪工程款(commission)的。也就是说,只有这个经理诚实办事,不谋私利,不从修理项目中收取回扣,他才会找信价比好的公司来做,这样大家的钱才能节省下来。 很多管理公司的经理应聘的时候吹得天花乱坠,等一上任对住户就采取敷衍搪塞,能拖就拖的策略,实在拖不过去了,小的修理就随便找个公司来做,大一点的就千方百计从修理项目中收取回扣。 我们小区由于多年没有修理,积攒了很多问题,住户的电话每天都很多。但是我们这位新经理办事效率很高,对住户的电话及时回应,及时检查,做出判断后告诉我们。幸好大部分的complain都是小问题,几百块一个就能解决,所以短时间内他就把大部分住户的抱怨搞定了。 由于我们小区的 房龄较老,屋顶漏水报告每年都会有,加之窗子老化也会引起漏水需要换新,两个公共地下车库的漏水,电暖器的维修或更换,小区下水道经常堵塞需排水,每年春秋两季屋顶扫落叶疏通排水道,还有路灯更换,道路维修等等,千头万绪的工作,这个经理都帮我们逐一解决了。 后来他和他的老板闹矛盾辞职,我也因病辞职,新的directors重新聘请了一家管理公司。结果那些directors完全听管理公司的,什么文件可能根本都不看,叫他们在哪里签字就签字,以至于那家公司把我们corporation的银行账户转到他们公司的名下他们都签字同意了。那家公司在我们这里管了五年,头四年什么东西都没修。 平时住户有了complain, 那个经理就去看一下,暂时安抚几天住户情绪,然后就没有下文了。他采取的就是拖磨的策略,能多拖一天是一天,很多住户气得骂人,他也不生气,你骂你的,我该拖还是拖。直到有的住户屋顶漏水天花板都快掉下来了,他们一看这搞不好要出人命了,才决定来修房子。 这次又用了跟十年前那家公司一样的伎俩,先雇一家白人的公司做个reserve fund study, […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