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哥华和多伦多这样的加拿大城市,房价居高不下,因而对经济状况一般的人来说,租房成为最现实的做法。
1.租房违约金漫天要价
如果是走正规的租房流程,一般都是签一年的租房合约。按照卑诗省租房协议规定,如果租客选择提前终止合约,一般是赔偿1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。
但在加拿大,有过这么一起案例:一个房东租房给一对新移民夫妇,这对夫妇的英文能力较为薄弱,并且也不太熟悉租房的法律法规。签约1年,但是该夫妇在3个月后提出要搬家,因而询问违约金要付多少。
所以,如非必须,尽量不要在租房上毁约。但,即便毁约,最多只需缴纳1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,不要接受那些不合理的要求。
2. 诱导签长约
很多新移民或是留学生会面临这么一个状况:不确定在这里住多久,甚至不确定在这个城市住多久。但有的房东在出租房屋时会告知租客:最短只能签约1年,不能更短。
一般来说,加拿大租房是3个月起租,有的情况下还能租更短的时间。总之,千万别相信所谓的“最短也得租一年”。
3. 租房广告夸大其词
新移民或是留学生刚来到加拿大时,往往都不清楚这里的房型究竟如何区分。比如什么是半地下室?什么又是后巷屋?所以他们很容易被网上的广告欺骗。
比如有的广告说:出租别墅一楼,一室一厅,独立出入。而当租客决定租,去看房的时候却发现这个所谓的一楼其实是地下室,所谓的独立出入其实就是通往地下室的后门。
纯地下室很难“行骗”,但很多半地下室,采光尚可但远远不如真正的一楼,但房东会在广告里说这确实是一楼,甚至跟不懂加拿大户型的租客说,加拿大别墅的一楼大多都是这样的。然后,就把地下室租出了一个真正的一楼的价格。
所以,最好找那些带图片的广告,仔细看,如果你不想租地下室,那么就要看清房屋的内外结构,你要租的那一部分是否全部在地面之上。
4. 押金有去无回
以温哥华为例,一般来说走正规渠道的租房,租客需要给房东半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,除此以外房东绝对不能再收取任何的费用。
但非正规渠道的租房,房东经常会胡乱开口,甚至有的房东需要3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。更加黑心的是,他们在解释因为哪些原因押金会被扣的时候只说出其中的一部分,另一部分租客毫不知情。在租完房后被莫名扣去了很多押金。
这时,房东煞有介事地搬出了法律法规条款,告知租客为何押金会被扣,这些都是很合法的行为。租客这时只能吃哑巴亏。
总之,租房尽量走正规渠道,支付半个月房租作为押金,如果私下租房,那么最好让房东用书面形式写好押金收据以及押金克扣条件,避免节外生枝。
5. 用各种理由侵犯租客隐私
很多房东会认为,房子是自己家的,我想什么时候来都行,经常来“查房”。这种是无理的要求,既然租客已经支付了押金,并且已经明文规定了在房屋受损状况下的赔偿规定,那么为何还要频繁地前来“审查”。
这种行为,不是细心而是多虑,说的严重点,这侵犯了租客的隐私,给租客的生活带来了不便。既然租客已经付了钱和押金,那么在这段时间内,他们毫无疑问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,也是该房屋暂时的“主人”。